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加快我院众创空间发展,经研究,自即日起,就业办受理众创空间认定申请,经认定的项目可入驻空间。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入驻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
1.项目为: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网吧、氧吧等以外的项目。
2.创业主体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
3. 入住众创空间的创业者还需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驻基地后能保证自觉遵守空间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入住流程:
请各系部首先审核本系有创业意愿并且希望入驻空间的学生,审核通过后填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渤创众创空间创业项目申报书》,反馈至王佳山老师办公网邮箱。经就业办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入驻协议,最后进入渤创众创空间进行创业。
有问题咨询请联系王佳山老师,电话:86848390